长春查电动车,快递外卖员又“遭殃”!4月1日起更严格!

家住北京房山的晁女士,自从前两天听说,北京将对要电动车进行上牌管理后,就开始闹心。

“本来骑着电动车去买菜挺方便的,以后没牌就不让上路了,真麻烦!”晁女士向掌链全媒体记者抱怨说,“再说,我也不知道我家电动车是否超标啊!”

不过,与长春拥有电动车的市民相比,晁女士还算是“幸运的”。

早在10天前,长春市就开始整治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而且只给了三天的过渡期。

截止到3月27日,长春交警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563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364件,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54件。

记者不禁为长春的快递外卖小哥捏了一把汗:你们现在还好么?

长春又 又 又开始整治电动车

3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综合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秩序新闻发布会。

根据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体要求,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3月19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3月19日至21日,长春交警综合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行人交通秩序以批评教育为主,22日开始,长春交警将严肃处理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1)查处这些违法行为。此次综合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

摩托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闯红灯、逾期未检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违法载人载物、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超标电动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行为;

行人不走人行步道、过街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斜穿马路、跨越护栏、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滑板、旱冰鞋)等交通违法行为。

(2)并非首次。之所以用3个“又又又”,因为这并不是第一次。记者在百度上输入关键词“长春市 整治 电动车”发现,长春市在2015年、2016年、2017年都开展过类似的行动(有图,有真相)。

(3)看法不一。每次整治行动,最受伤的当属外卖小哥。毕竟,对普通的市民来说,电动车只是众多出行交通工具之一,而对外卖小哥来说,电动车几乎是其谋生的唯一工具。

不过,公众对长春的此次行动看法不一。

有人认为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走街串巷是交通隐患,也有人感叹外卖小哥的不易。

什么的电动车算超标?

长春此次整治行动,超标电动车是重点之一。

那么,什么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标准?

根据工信部2018年1月公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有以下几个重要指标:

(1)时速: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公里/小时;

(2)重量: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公斤;

(3)尺寸: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厘米;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厘米;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厘米;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厘米;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厘米;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厘米。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电动车的速度是可调的,超过25公里没有难度。一些厂商为了迎合用户长续航里程的要求,电池越做越重,加上车体,质量超标也是家常便饭。

4月1日起,吉林省严查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

如果说3月19日开始的整治行动,算是“波及”快递外卖行业,那么从4月1日开始,快递外卖小哥们则成为重点查处的对象。

3月30日,长春交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快递、即时配送行业发出道路交通安全倡议书》。

消息称,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2018年4月1日至年底在全省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倡议书》呼吁,快递、即时配送行业、企业的配送员,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作为配送车辆,不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等非法车辆进行配送;

大力倡导十项文明交通行为即要佩戴头盔,不打电话、不刷微信,不分心驾驶、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不酒驾、不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倡议书》要求,快递、即时配送企业要避免因考核制度不合理导致配送员超速、闯红灯配送;

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对新增配送电动自行车,要一律符合国家标准,严格登记上牌;对超标在用电动自行车,最长设置一年过渡期,逐步淘汰更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通报的配送员严重交通违法和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信息,要一律纳入不良记录,严格落实清退和禁入措施;

严格依法查处快递、即时配送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强信息互通,联合实施信用惩戒,严格企业监管。

掌链全媒体 隋秀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