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早教班,小心绕过“坑”

人民日报

近年来,市场上兴起了各种各样的早教班,有的早教班是真真正正的幼儿早期教育,而有的则是披着早教班外衣的敛财工具。

【案例】孙某与某全脑快乐启智中心签订《会员协议》,为儿子何某报名亲子课程,课程总费用为12528元。可孙某带着儿子上了几节课便收到通知,上课地点装修,课程推迟。孙某赶到上课地点一看,已经人去楼空。

孙某找到工商部门调解,但合作经营全脑快乐启智中心的甲公司拒不退款。于是,孙某将甲公司、陆某,以及参与实际运营并有收入分配、相应费用也已入至公司账户内的乙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全部课程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乙公司、陆某连带返还孙某课程费用9918元。乙公司与陆某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争议焦点是哪方承担退还孙某课程费的责任。对此,北京二中院法院查明,早教项目是甲公司经营品牌,《会员协议》上也盖有甲公司公章;陆某系早教中心的实际经营人;孙某所交课程费已入至乙公司的账户内,《会员协议》上也有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对停课条款的相关签名。因此,甲公司、乙公司、陆某都应对孙某承担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法律后果,返还孙某相应的课程费。陆某及乙公司上诉提出其不应承担退款责任的抗辩,即便成立,也属于其内部划分责任的依据,不具有对抗第三人,即孙某的效力。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说法】近年来,因早教培训而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矛盾主要集中在:报课容易退课难,很多早教中心规定不能退课,只能转卖,或者退课需要支付高昂的违约金。教育培训机构多为加盟制,加盟门槛低,随时可能人去楼空。对此,法官提醒,家长在选择早教课程的时候应注意:

切忌盲目跟风。家长应该根据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报早教班,不要盲目地听从销售人员“早教越早越好”的说辞,蜻蜓点水式教育,远不如扎扎实实的家庭教育来得实在。

切忌盲目攀比。早教课程都是打包式销售,动辄一两万元的支出,而且早教机构一般会设置课程使用期限,过期即作废。家长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慎重选择,以防发生纠纷,遭受经济损失。

多方考察,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早教机构。选择早教机构时要重点审核办学资质、直营还是加盟、教育培训合同是否规范、退出机制是否合理可接受、课程设置是否灵活机动且适合孩子。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人民日报 》( 2020年01月16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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