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6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2日和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开设了用于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328576),并向登记公司申请办理已与公司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的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7.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将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807,393,378股减至1,807,018,378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5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和2018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国债、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上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限额内组织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和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1)和《方大炭素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9)。

一、本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以闲置资金10,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理财基本情况

(一)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二)起息日期:2019年6月6日

(三)到期日期:2019年12月3日

(四)理财期限:180天

(五)存入金额:10,000万元

(六)年化收益率: 4.09%

(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01,100万元。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2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6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协议受让吉林化纤

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一、本次协议受让股份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大”)于2019年5月28日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子公司受让吉林化纤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份过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方大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19年6月6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19-06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布减持计划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闫奎兴先生、何忠华先生、党锡江先生、杨光先生、舒文波先生、杨远继先生、胡建忠先生、孙宝安先生、陈立勤先生、李晶女士、江国利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80.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公布减持计划时总股本1,788,794,378股)的0.771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届满,公司董事闫奎兴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9%,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7%;公司董事何忠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9%,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39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71%;公司董事长党锡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4%,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28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09%;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杨远继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0%,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6%;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舒文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4%,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1%;公司副总经理李晶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9%,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7%;公司副总经理孙宝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0%;公司副总经理胡建忠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7%,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0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0%;公司原副总经理陈立勤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2%;公司原副总经理江国利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4%,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3%。公司原董事杨光先生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上述总股本计算口径为截至2019年5月31日股本数1,807,393,378股。

注2. 公司原董事杨光先生、公司原副总经理陈立勤先生、江国利先生都属于任期届满前离职,离职半年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注3.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公司董事闫奎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胡建忠先生、公司原副总经理江国利先生实际减持数量已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其余人员未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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