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暂行办法

据福建日报7月9日消息,为正向引导激励各银行机构充分发挥信贷主渠道作用,持续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促进福建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福建省金融办、福建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联合出台《福建省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暂行办法》,从规模、质量、效率等角度,对银行机构推动业务发展、落实尽职免责、控制融资成本、加快改革创新等方面展开评价,以全面、充分、及时反映福建省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成效,推动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融资可获得性、可持续性有效提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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