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谱写广西全方位开放发展新篇章

加强规划引领,明确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路线图

建设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打造高质量的金融集聚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既是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经验,也是未来发展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近年来,广西以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金融开放与跨境金融合作,近5年来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稳居西部12个省(区)、9个边境省(区)前列,2011—2018年广西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1%。去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13部委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批复的重要的省区级全域金融开放战略,也是重要的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战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西的关怀和信任。广西将充分发挥与东盟地缘相近、人文相通、利益相融的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扎实推进《总体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积极为我国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加强规划引领,明确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路线图。围绕落实《总体方案》,自治区出台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五年实施规划(2019—2023年)和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中长期目标和各阶段工作重点。我们将重点推动保险综合创新试验区创建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积极申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鼓励开展面向东盟的区域性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区域性货币交易清算和跨境投融资服务,不断完善跨境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运营服务基地、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和金融交流培训基地“四大基地”,健全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区域股权投资市场和区域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这些基础性金融平台的引领作用,做实做强金融开放门户。

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创新。坚持把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找准创新支点,借鉴先进经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出90多项示范效应强的金融改革事项,制定出台税收优惠、办公用房租购补助、项目用地保障、专项资金支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等系列配套政策,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以推动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为重点,进一步推动与东盟国家金融机构互设、资金互融、货币互兑、监管互动、人员互联和信息互通,促进中国—东盟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建立起与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体系。发挥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金融论坛等平台作用,不断完善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有序“走出去”,积极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进一步完善跨境金融基础设施,推进中国—东盟区域支付清算一体化建设,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金融大数据中心。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提升金融监管水平。

建设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打造高质量的金融集聚区。把南宁核心区建设作为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和资源在南宁五象新区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和金融中后台运营服务,支持金融业集聚提升,构建现代金融生态圈。着力引进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区域总部、职能总部、业务运营机构和专设机构,引进外资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国外特别是东盟国家银行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加快打造形成全国知名的金融集聚区,进一步发挥好中国—东盟金融开放合作“南宁渠道”作用。

诚挚欢迎国内外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前来广西安家落户、投资兴业,共商共建共享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携手打造我国扩大金融开放和金融要素集聚的新高地,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 人民日报 》( 2019年07月10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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