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06 〔2019〕67号 潘×(客户号:02553171)于2019年9月6日在镍(NI)1911合约上自成交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3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镍期货品种上采取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