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报告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问题整改情况

12月25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胡泽君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审计署向161个中央部门单位和省级人民政府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积极跟踪督促整改。

据介绍,审计署将《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按照责任主体逐项逐条分解,向161个部门单位和地方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组织各级审计机关积极跟踪督促整改,重点检查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督促、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有关人员问责到位、有关制度建设到位。

数据显示,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截至2019年11月底,绝大多数已得到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采取上缴国库、补征或退还税款、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099.8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38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整改报告同步公开了3个附件,分别是2019年第二三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及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关于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和中央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已经形成以整改报告为主体、各部门和重点专项整改材料为补充的报告体系。”审计署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说,减税降费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审计署将2019年第一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在审计工作报告中作了专题反映。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关于2018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中要求,“要将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及整改情况作为整改情况报告一项重要内容”。据此,审计署在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减税降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同时,将第二、第三季度减税降费审计及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以附件形式一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上述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每年都会选择若干突出问题进行跟踪调研,由相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这已成为一项成熟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增强相关部门主动整改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形成整改合力。

今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选取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等3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跟踪调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分别提交了整改情况,并作为整改报告的附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按惯例作为整改报告的附件,供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胡泽君表示,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个别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具体来看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有的问题涉及改革中长期目标,需结合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财政改革、乡村治理等问题,需要随着相关改革举措推进而逐步解决。二是有的问题错过当期整改时机,需等待合适时机补办手续或推进建设。三是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解决。

“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胡泽君说,包括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整改协同,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姚 进 曾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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