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变脸”,损失不能总让投资者买单

业绩预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市公司还没有正式披露定期报告之前,对业绩进行一个初步的评估,然后通过公告或在定期报告中告诉投资者,以增加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方便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不过,正因为是一种预告,就很难保证业绩预告与上市公司的正式业绩完全一致。当前期公布的业绩预告与当下预期不符合,或业绩预告后发生了对业绩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上市公司就需对此前的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据有关统计显示,截至3月3日收盘,两市共353家公司发布了357份2019年年报业绩修正公告,占发布业绩预告公司数量(2295家)的15.38%。而在这些修正公告中,有36家公司向上修正了原来的业绩预告,占发布修正公司总数的10.19%;有80家公司则向下修正了原来的业绩预告,占比22.66%。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与真实业绩之间出现一定的偏差属正常现象,上市公司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也无可厚非。但现实中的问题是,原来的业绩预告与当下的真实业绩或业绩预期偏差太大,有的甚至是方向性的错误,就很难说是正常现象了。如威创股份1月31日发布的《2019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利0.79亿元~1.58亿元修正为亏损11亿元~14亿元;再比如*ST利源,此前预告净利润亏损范围为15亿元至20亿元,后修正为预计净利润亏损55亿元至94亿元,较此前的亏损额上限扩大了74亿。这样的业绩修正是一种颠覆性的,是名副其实的“变脸”现象。

资料图 来源:视觉中国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业绩预告变脸现象?个中原因有多种,但有两条是需要引起高度关注的:

其一,上市公司对业绩预告的披露过于随意。业绩预告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但对上市公司来说,或只是一个平常的信息公告而已,它甚至比一般的信息公告还要低微,因为业绩预告可以出错,可以“打补丁”。所以在业绩预告的披露上,一些上市公司其实是很随意的。虽说业绩预告可以存在一定的误差,但出现大幅的误差,颠覆性的误差,甚至是盈亏方向性的业绩变脸,显然是有关人员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毕竟上市公司三季报都是在每年10月份披露,公司的年度业绩预告有的在三季报中披露,有的在后来的时间里披露。这个时候对公司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基本上不会偏差太大。哪怕是存在商誉计提等事项,对上市公司来说也是心中有数的。只要公司方面工作严谨一些,有关人员认真负责一些,发布一个相对精准的业绩预告,也并不是难事。

其二,上市公司对业绩预告“过于重视”,甚至通过业绩预告操纵股价,为某些利益中人买卖股票提供方便。有的公司明知道公司的业绩是亏损的,甚至是大幅亏损的,但为了配合利益中人进行股票减持或拉高股价出货,公司就发一个业绩预喜的公告,声称公司盈利或是小亏。而待利益中人完成股票交易后,再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进而出现业绩变脸现象。业绩由盈变亏,或由小亏变大亏,这样的业绩预告变脸显然是更可怕的。

对于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变脸现象,投资者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随着新《证券法》的正式实施,这种局面不应继续下去,而须追究上市公司及其当事人的责任。

作为上市公司来说,业绩预告存在一定的误差是难免的。但如果误差达到100%,或者说是巨额误差,盈亏的方向性巨额误差,这显然是不正常的。可将其纳入虚假信息披露范畴。毕竟这样的业绩预告不仅没有任何的准确性,而且严重误导投资者,甚至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投资损失甚至是巨大损失。因此,对于这样的业绩预告变脸现象,一方面要依法对上市公司作出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因此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还应赔偿投资者损失,而不能让投资者为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变脸来买单。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皮海洲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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