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谁在“围猎”中概股?

  2020年,中概股风波不断。

  先是瑞幸咖啡被查出财务造假,后是爱奇艺、跟谁学被做空,针对中概股的空头来势汹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甚至喊话投资者,调整仓位时,不要将资金投向中概股。

  然而与一项直指“中概股审计底稿”的法案相比,这些都不算什么。

  剑指

  美东时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旨在加强对外国企业监管的法案《外国公司问责法案》。

  法案规定,任何一家外国公司若连续三年未遵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要求,将被禁止在美上市融资,上市公司还必须披露其是否为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

  法案由共和党联邦参议员肯尼迪和民主党联邦参议员霍伦在2019年3月28日向参议院提交,2020年5月20日在参议院通过。

  在瑞幸财务造假“实锤”后通过这一法案,有强化上市公司财务监管的意图。毕竟,任何因财务造假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都该接受更严厉的监管和惩处。

  但是,仔细审视监管法案及法案提出者的表态,其对所谓外国公司的监管,早已锚定中概股群体,大有借题发挥、无限扩展外延之势。

  《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规定,每个在股东架构和董事会组成上符合“外国公司”定义的企业,在不让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审查的财年,必须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额外披露以下内容,包括“此外国公司或其经营实体的董事会成员中,每个中国共产党官员的姓名”;“外国公司的章程是否包含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并披露公司章程的文本”。

  美国国会官网载明了法案主要提出者——共和党参议员约翰·肯尼迪在推动法案获准通过时的发言:

  “我们所有人想要的,是中国遵守规则。他们窃取我们的知识产权;他们为国有企业提供补贴,这让没有政府补贴的他国企业难以招架;他们在南海行动,夺取不属于他们的岛屿;他们下一阶段要搞太空军事化,经济力量就是他们的武器。”

  “我们要让投资者知道,他们投资的到底是什么。”

  共和党参议员约翰·肯尼迪。图源:GETTY IMAGE

  说好的监管外国公司财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怎么就变了味、如此“有的放矢”呢?

  这让人联想到不久前美国资本市场的另一操作。美东时间5月13日,美国联邦退休储蓄投资委员会(FRTIB)宣布,无限期搁置投资一些中国公司的计划。

  路透社报道了美国对华“鹰派”人士在此事件中的心态:“美国联邦雇员养老金不应该投资包括中国航空工业在内的给中国军事建设助力的公司,也不该投资海康威视等因侵犯人权而受到美国制裁的中国公司。”

  在此背景下,该如何看待《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承载的“使命”?英国金融时报评论文章称:

  “中国企业如华为、大疆、抖音国际版TikTok、比亚迪,它们与中国政府的关系在美国受到不同程度的怀疑。在美国监管机构眼中,中国的体制使所有的中国公司都受制于政府的监控。在这样的偏见下,中国企业又如何克服其‘原罪’?

  《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美国国会会议记录。图源:美国国会官网

  缝隙

  说回证券业跨境监管。

  国际证券业有个通行的规定,上市公司财报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查验其是否真实合规。正是在这一环节,中美在跨国上市公司的审计监管方面始终存在缝隙。

  关注中美资本市场的上海交大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李峰对岛妹说:

  “通常情况下,美方要求在美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配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审计底稿的检查,向监管机构提供其合作框架下的材料。

  虽然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分部都在PCAOB注册,但是中国法律及监管机构规定,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不得直接向任何国外监管机构提供审计底稿。”

  【注:PCAOB官网显示,自2007年起,PCAOB已与24个国家及地区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内容主要为两地审计机构共同监管合作及有关保密数据的交换。截至2019年9月,有241家在美上市公司因存在监管障碍而无法进行审计监察,其中137家来自中国内地,93家来自中国香港,其余则来自比利时。】

  这不意味着中美两国监管机构未曾开展合作。李峰举例称,2012年5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曾起诉德勤上海,指控后者在中概股东南融通财务造假案中未配合提供审计底稿。德勤称,根据中国监管规定,无法直接向SEC提供材料,但已将文件递交中国证监会。

  此事过后,中国监管层与PCAOB在2012年10月签订了初步协议,约定过渡期,互派观察员,观察对方监管机构实施的会计师事务所检查。

  2013年5月,中国证监会、中国财政部与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达成共识:PCAOB要向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提出要求,经中方审核同意后,PCAOB才能针对正在调查的案件从中方获取相关审计底稿。

  美国证券监管机构为何对上市公司审计底稿如此执着?皆因美股实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即使申请IPO的公司质地有瑕疵,只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合规,都有机会获准上市;一旦公司存在欺诈、造假或其他不合规行为,证监机构也可通过调取审计信息对其追责惩罚。

  “这一机制要起作用,美国的监管层和司法系统需要能够对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进行监管和调查,中间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获取审计底稿。”李峰称。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标志。图源:华尔街日报

  时点

  值得注意的是,中美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中概股审计底稿的合作问题已经有过近10年的讨论,美参议院却在当下投票通过相关法案,时点值得深思。

  李峰认为,若重提审计底稿问题只是为了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那么可被视作合理诉求。但是,在中美贸易摩擦和疫情冲击美国经济时重提法案,给出3年的时间限制,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与本国政府的关系,很难说没有政治因素的影响。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则指出,“美方有选择性执法的意思,过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却要求‘一视同仁’”。在邵宇看来,美方要求中国公司披露资产所有权属性,不过是为了“加强对中国公司尤其是科技类及有政府背景的公司的审查,方便其扩大技术封锁范围”。

  法案距离生效还有一段路程。在正式生效前,其须经美国众议院审核并提交美国总统签署确认。若法案签署生效,中概股会否遭遇集体退市危机?

  邵宇的判断是,即使法案迟迟没有通过,但风险始终存在,将会对已在美上市及筹备上市的中国企业造成冲击。

  美政府高层人士指出,“若强制要求中国企业遵循美国会计准则,或促使中国公司转向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如伦敦和香港上市”。国际知名投行摩根士丹利亦提出:“更多资本将因此流入香港证券市场,中国公司在亚洲的交易和投资基础将因此增强。”

  事实上,中概股私有化及寻找第二市场的进程已经明显提速。继阿里、京东,网易也已提交赴港上市申请,最快6月底在港挂牌上市,比原定计划提早了半年。另据媒体报道,百度也在讨论是否赴港上市。

  文/云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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