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保险机构网络平台不得设置保险销售页面!银保监会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保护消费者三大权利

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了全新的保险体验,但是与互联网保险相关的服务和投诉问题也时常受到市场关注。

6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立足互联网新形式与消费新行为,结合保险销售可回溯管理经验,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是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具体举措,也是维护市场秩序、防范操作风险的现实需要。

图片来源:摄图网

重点保障消费者的三大权利

据悉,《通知》共包含26条,主要包括明确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定义和范围、明确销售页面和销售页面管理的定义、对保险机构互联网销售过程管理作出要求、明确可回溯内控管理和明确对融合业务和自助终端业务的管理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和实施时间等五大方面。

例如,销售页面是指保险机构在自营网络平台上设置的投保及承保全流程页面,包含提示进入投保流程、展示说明保险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验证投保人身份,及投保人填写投保信息、自主确认阅读有关信息、提交投保申请、缴纳保费等内容的网络页面。

保险机构应当在自营网络平台通过设置销售页面实现互联网保险销售,不得在非自营网络平台设置销售页面。保险机构可以在非自营网络平台设置投保申请链接,由投保人点击链接进入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非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不得设置保险产品销售页面。

《通知》实施范围限定于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商业保险产品。个人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理解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易受到违规销售行为的侵害,对于信息披露的需求相对较高。相较于个人,团体、企业投保人具有较高的风险识别和信息收集能力、较完善的内部决策机制和较大的议价优势,因此未纳入可回溯管理实施范围。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重点在于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要求销售页面应对保险产品进行充分说明,披露信息准确、完整,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应充分尊重消费者意愿,由投保人自主确认已阅读后,进入投保流程,确保投保行为是消费者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应设置单独页面向投保人展示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等重要条款,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将于今年十月份正式实施

据悉,《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通知》实施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保险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据中保协数据显示,2019年,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收入838.62亿元,同比增长20.60%,高出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10个百分点;互联网人身保险全年实现规模保费1857.7亿元,同比增长55.7%。

而在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同时,关于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投诉也一路走高。数据显示,2019年,银保监会接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1.99万件,同比增长88.59%,是2016年投诉量的7倍,销售误导和变相强制搭售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获得感。

例如,每日经济新闻曾独家报道《现金贷平台天价保险调查:保费超过市价100倍,借款年化利率超70%》,有贷款人在一家现金贷平台上借款时,不仅被悄悄搭售意外险产品,且保费超过该保险公司官网100倍:1000元保额、保6个月的意外险,保费高达93元;而该保险公司官网保额10万、保1年的类似产品,保费也才80元。

这些问题也成为监管重点规范的领域。6月份,银保监会下发《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集中整治强制搭售和捆绑销售、手续费畸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意外险市场突出问题。但这些问题终归治标不治本,从源头上规范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设计、销售等问题才是关键,因此才有了《通知》中的内容。

“《通知》的发布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防范操作风险,进一步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大督促指导,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推动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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