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LPR转换接近尾声、六大行将“自动转换” 转换后房贷利率将保持基本稳定

距离8月31日LPR“最后期限”越来越近,日前,多家银行已经开启存量贷款利率定价基准批量转换工作。

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公告〔2019〕第30号,明确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借款人可与银行平等协商,并决定贷款利率“换锚”为LPR还是转为固定利率。

随着LPR转换的时限越来越近,工、农、中、建、邮储五家国有银行均于近日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方式。

另一家国有银行——交通银行则在7月20日就发布了浮动利率房贷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将于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加减点方式。

目前,针对尚未转换的房贷进行批量转换已经是银行业内的普遍做法。家住北京的胡女士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她的房贷是在一家股份制银行办理的,7月份已经收到一封挂号信告知,在限定时间内如她不操作将自动转换为LPR。她表示,最后她也选择不操作,不需要自己动手操作就自动转换非常便捷。

从5家国有银行的公告内容来看,此次批量转换范围包括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但不包括公积金个人贷款。工商银行还明确表示,当前逾期贷款不在此次转换范围内。

关于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的调整,各银行也略有不同。工商银行表示,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如定价基准转换日与调整后的重定价日相同,则转换日当天不进行重定价,贷款自下一个重定价日重定价。中国银行明确,重定价周期统一转换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

对于此次批量转换,多家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是为简化客户操作,参照银行业普遍做法开展的。但这也不代表消费者就没有选择权,各银行均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已有银行明确,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早在今年2月起,多家银行均通过发布公告、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客户,不少银行还开启了线上转换渠道,但转换工作进度仍然不快。央行近日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截至6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已达55%。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为76%。

在此背景下,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这些银行之所以采用批量转换,主要还是考虑到房贷客户均是个人,人数众多且分散,批量转换方式能够节约资源、提升办理效率。但他建议,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公告发布后,还是需要通过各种途径,确保客户知悉。

随着房贷LPR转换接近尾声,选择浮动利率还是固定利率也是人们较为关心的问题。从目前来看,5年期LPR利率较为平稳。7月20日,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继续“按兵不动”,5年期以上LPR为4.65%,已经连续3个月保持这一水平。

至于转换期间的房贷利率水平,央行规定,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在2020年全年,个人房贷利率水平和以前一样,没有任何变化。但从2021年开始,房贷利率水平可能会发生变化。央行规定,房贷可以由个人和银行约定一个重新定价的周期,最短为一年。也就是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房贷利率可能会随着5年期LPR利率的变化而变化。

业内专家预计,未来一段时间,5年期LPR在保持基本平稳的基础上,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借款人与银行协商并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即选择浮动利率将可能是较为普遍的方式。(经济日报记者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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