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5000万元信托产品延期兑付: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

9月29日晚,吉华集团(SH603980,股价4.67元,市值32.69亿元)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悉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相关函件,称因交易对手或担保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债务或其他原因,信托财产在信托资金预计运作期限届满日未能转化为可供分配相应利益的足额现金、信托计划计入预计延长期。

此前,吉华集团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建投信托·安泉593号(青岛融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本应于2022年9月30日到期。

延长期为6个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2020年5月13日,吉华集团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投资于股票、基金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

之后,吉华集团与中建投信托签署了信托合同,认购了中建投信托·安泉593号(青岛融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四期,成立日期为2021年2月9日。购买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到期日为2022年9月30日,预期收益率7.00%,用于向东方影都融创投资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其项下东方影都A-4-2住宅项目一期的后续开发建设。

不过,近日,吉华集团收悉的中建投信托相关函件显示,因交易对手或担保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债务或其他原因,该信托自2022年8月9日起进入延长期,延长期6个月,到期日调整至2023年2月9日。

吉华集团的实际投入金额为5000万元,尚未收回本金为5000万元,已实际取得的收益为306.25万元。

吉华集团表示,收到中建投信托发出的函件后,公司积极联系各相关方,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人负责项目跟踪,督促中建投信托密切追踪融资人及项目情况,尽快向公司兑付余下的投资本息。

不过,鉴于此次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故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其对吉华集团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

吉华集团称,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将密切关注该信托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非首次遭遇信托计划逾期情况

此外,目前中建投信托已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申请,并完成诉讼立案,且已收到《保全事项通知书》。法院已对相关信托计划下的相关抵押物采取保全措施,中建投信托目前处于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享有对抵押物处置的优先分配权利。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青岛融创建晟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以其持有的1宗住宅用地、2宗非住宅用地提供抵押担保。截至目前,信托计划项下3宗抵押物尚未开发。根据评估报告,3宗抵押物评估市场价值合计6.05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已不是吉华集团所购买的信托第一次出现逾期情况。

据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公司购买的中融-骥达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金1000万,起息日2020年3月11日到期日2021年3月11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到期日逾期未归还,导致信托计划逾期,未归还本金929.96万元,利息19.95万元。该公司目前处于重组阶段。

此外,公司购买的陆家嘴-尊元6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金2300万,起息日2020年12月28日到期日2022年3月28日。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债务到期日逾期未归还,导致信托计划逾期,未归还本金275.51万元,利息7.74万元。该公司目前处于资金紧张阶段,陆续归还本金及利息。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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