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雷朝良
海都讯 5日10时许,永安民警欧毅在青水乡辖区进行交通纠违,这期间,现场查获持C1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的蔡某。因与准驾车型不符,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对蔡某罚款300元,记12分。
之后,蔡某对民警表示,其住所较远,没办法回家照顾生病的孩子。听到蔡某的困难后,欧毅提出用警车送其回家。
当欧毅启动警车时,因未及时系上安全带被蔡某发现,蔡某便要求他报出警号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之后,欧毅现场报出了警号,并为自己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未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不扣分)。
处理结束后,欧毅系上安全带驾驶警车将蔡某送回永安市青水乡住所中。
编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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