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二选一”涉嫌垄断

岁末年初是消费旺季,也是商家摩拳擦掌冲刺销量的好时机。连日来,不断有商家反映,一些电商平台要求合作商家“二选一”,只能入驻一家网络销售平台,不能同时入驻多家。这项要求合理吗?应该如何完善监管?(据1月7日《人民日报》报道)

市场经济的优势和魅力,在于通过竞争提高资源分配的效率。对于商家而言,电商平台只是销售渠道,自然越多越好。选择哪个渠道理应由商家自主决定。电商平台要求“二选一”,涉嫌经营垄断,不仅限制了商家的选择权,也影响了充分竞争。“二选一”不利于行业提升供给效率和质量,更不利于改善消费体验。

监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把电商平台“二选一”不良竞争趋势遏制在萌芽阶段,对于其中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查处。加强立法,在法律上对“霸王条款”进行清理,做到有法可依,多方并举为电商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好的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CAHTAG17;33]

本文来自:http://hn.chinaso.com/twqh//detail/20180109/1000200033078161515456050327257972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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