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技工可享干部技术职称

12月2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发布《关于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我省从事工程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今后可互通申报职称和技能职业资格。

《通知》打破了原来“单通道”模式,技工可以申请干部享有的技术职称,干部也能申请技工职业技能资格等级。新政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技能工作且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通知》提出,为促进“一体化”教师发展,鼓励院校的专业教师申报相应级别的技能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技能人员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应按应用型人才对待,使用应用型人才评价标准进行衡量与考察,可用技术总结、操作手册等替代论文论著,基层一线技能人才对论文论著可不作要求。技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符合应用型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及业绩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能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须按照技能人才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

据了解,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不在职称申报范围之内。此外,技能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互报职称和技能资格,须在本人仅有单一的技能资格证和职称证的条件下互报,互报后取得相应的职称和技能资格后不再享受互通政策。

本文来自:http://hn.chinaso.com/twqh//detail/20171222/1000200033078161513900915282190474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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