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私自乱涨价 漯河市发改委:最高罚200万

入住时谈好的价格,入住后又通知房客临时涨价,这种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5月15日,市发改委对全市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出告诫提醒:各服务企业在实际经营中随意涨价的,经查实后最高可罚200万元。

食博会前,为防止酒店、宾馆、旅游景点、停车场(点)、出租车、商超等相关服务企业乱涨价,市发改委已于5月11日开始进行拉网式检查,主要检查各相关服务企业在经营中价格和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对于经营者违反相关价格规定的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希望各经营者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合理制定客房价格,决不能借机乱涨价,特别是对已经入住的房客更不允许随意提高客房价格。”市物价检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就餐、住宿、游玩时最好要弄清楚具体的价格和时间,并保留票据等相关证据,一旦价格纠纷出现,可拨打12358投诉电话进行举报。(记者 潘丽亚) [CAHTAG17;34]

本文来自:http://hn.chinaso.com/travel//detail/20180517/1000200032826701526522113086506698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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