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频出 新宝骏“无理由退车”该不该反思

到今天为止,为期一个月的“30天无理由退车”活动已经过去近三分之二时间,活动状况频出,消费者和舆论的质疑之声此起彼伏。对此,新宝骏方面是不是应当引起足够的反思呢?毕竟,对于企业来说,消费者的信任是其立足市场的根基。否则,一家企业辛苦多年积累的口碑也将毁于一旦,甚至被残酷无情的市场竞争所淘汰。

上周末,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宝骏官方APP悄悄地给备受质疑的“30天无理由退车”政策作了“补充”。关注此次活动的消费者,甚至还有部分经销商也对此大为不解。

本月初,新宝骏高调推出了一个“30天无理由退车”政策,引发市场和业界的广泛质疑。令人尴尬的是,该政策所大力宣传的“行业首创”,其实不过是对一年前一个失败营销案例的“模仿秀”而已。早在去年年初,宝沃汽车就曾高调地推出了“90天无理由退车”政策。后来,该政策因为实操性不强、难以落地等原因而不了了之,也成为业界的一个笑柄。

对于别家企业的营销案例及其失败教训,新宝骏也许真的没有关注到,自顾自地推出了自己“首创的‘30天无理由退车’”政策。随后,在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的采访中,消费者和法律人士对该政策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众多媒体也做了相关报道。面对质疑,新宝骏本应该及时改正,并将纠正后的条款内容重新明确地告知消费者。然而,新宝骏非但没有向消费者作出公开解释,反而紧急且悄悄地增加了所谓的“特别提示”。

“新宝骏此前的做法已经如同儿戏,如今又仓促地‘打补丁’,企图以此来掩人耳目。这让我们不得不怀疑该营销政策在推出前是否经过论证,前期是否有相关周密的部署?甚至其真实的动机到底是什么”?有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感叹道:“难道新宝骏真的以为这样的处理方式就能蒙混过关?”

事实上,新宝骏增加的所谓“特别提示”,不仅没有让其摆脱虚假广告的嫌疑,而且还引来更多的质疑。北京中细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莉凌律师指出,“特别提示”中明确表示不予退回“服务费”,其收费依据和收费主体均不明确。显然,对于自身涉嫌违法的行为,“新宝骏非但不思悔改,反而用更为拙劣、更为低级的手段来补救”,有业内专家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直言,“这种缺乏法律常识的举措,真不应该是一家正规企业之所为”。

“30天无理由退车”涉嫌虚假营销,经销商对于该政策也颇有微词。记者在咨询全国多地新宝骏经销商后发现,它们对于该政策的回复或反应莫衷一是,有的甚至阳奉阴违。“尽管经销商的做法属于个别行为,但主机厂肯定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上述专家分析指出,“新宝骏品牌向消费者承诺的服务,其经销商既没有统一的解释,也没能整齐划一地遵照执行,而且还有意无意地在汽车消费中‘挖陷阱’,甚至对消费者冷嘲热讽,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渠道管理制度和管理能力存在问题”。

近年来,新宝骏乃至上汽通用五菱一直强调“创新数字化营销方式”,但现实的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数据显示,2019年,上汽通用五菱的销量为1660007辆,同比下滑19.42%;其中,宝骏品牌的销量为604026辆,同比下滑30.66%。两个数据都领跌于大市。对此,有营销专家直言,“难道新宝骏和企业自身真的不应该做一个系统的反思吗”?

到今天为止,为期一个月的“30天无理由退车”活动已经过去近三分之二时间,活动状况频出,消费者和舆论的质疑之声此起彼伏。对此,新宝骏方面是不是应当引起足够的反思呢?毕竟,对于企业来说,消费者的信任是其立足市场的根基。否则,一家企业辛苦多年积累的口碑也将毁于一旦,甚至被残酷无情的市场竞争所淘汰。(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王跃跃)

本文来自:http://hn.chinaso.com/twqh//detail/20200321/1000200033078161584750592575337931_1.html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