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宝丰:医保基金控费 从“要我控”到“我要控”

4月9 日上午,《宝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付费协议》签订仪式举行,标志着宝丰县医保改革踏上新的征程。

“原来的医保支付方式是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报销费用,患者的医疗费用多,医保支付额度大。”宝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鸿昌介绍。

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避免医保资金过度浪费,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宝丰县医疗健康集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宝丰县组建以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县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第四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病院、县卫校附属医院和13家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宝丰县医疗健康集团。

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算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付费数额,将核定的医保统筹费用统一打包支付给健康医疗集团,按照“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进行管理,使医保基金的管理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医疗机构由原来花别人的钱转变为花自己的钱,变“过度治疗”为“精打细算”,由原来的被动控费变为主动控费,有效遏制基金使用的不合理增长。控费同时鼓励县级医院与省市级医院合作,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让群众就医“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资源下沉,确保资源不浪费的同时实现群众“看病不难、花钱不多、看得好病”的目标。

“通过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健康集团开展精细的成本管理与成本控制,从‘要我控’到‘我要控’,把基金用到该用的地方,用到该用人的身上,促进医保支付方式在运行效果上更加惠民,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民生‘红利’!”李鸿昌说。(宝丰县委宣传部 柳真真 王转锋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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