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红约谈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及安全生产被巡察单位负责人

4月22日下午,开封市委书记侯红逐一约谈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及安全生产专项巡察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抓实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持续传导整改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开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志军参加约谈。

约谈中,卢志军通报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侯红指出,约谈被巡察单位负责人是开封市巡察工作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的重要举措,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面对面明责。通过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担当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二是一对一分析问题。通过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再反馈、再强调,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共性和个性问题分析原因、查清症结,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三是实打实从严整改。通过约谈,督促被巡察单位对照问题,明确责任,从严从实把问题整改到位。

侯红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责任,正确认识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要全面正视问题。巡察是对被巡察单位的“政治体检”,反馈意见是“体检单”。被巡察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二要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把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改结合起来,把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结合起来,切实落实落细各项整改措施。三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从政治高度认识严的主基调、落实严的主基调,以严肃的整改态度、严格的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严的意识、严的自觉。

针对9家国有重点企业,侯红强调,要正确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严管和搞活的关系、发展和风险的关系以及“亲”和“清”的关系,时刻把准政治方向,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开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开封市委网信办供稿 文/开封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东柱)

本文来自:https://hn.chinaso.com/kf//detail/20200423/1000200033165901587611481871697346_1.html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