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协连发"五一"假期消费警示 只要消费必留凭证

公筷公勺、自带毛巾、错峰“线上订餐”……

消协连发“五一”消费警示

4月24日、25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相继发布“五一”假期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聚餐时使用“公筷公勺”,做到“一菜一筷,一汤一勺”;去网红餐厅选择错峰“线上订餐”;旅行住酒店最好自带毛巾……还有更多温馨提醒请收下。

让“公筷公勺”成流行,商超人多,“逛吃”别扎堆

疫情逐步好转,餐饮堂食逐步放开。河南省消协发布警示,建议消费者聚餐时使用公筷公勺,做到“一菜一筷,一汤一勺”。

去网红餐厅以及人流量较大的餐厅就餐,可通过线上点餐的方式错峰订餐,避免人群聚集。假期商场会出现购物小高峰,应避免扎堆,个人防控工作不容忽视。

旅游自带毛巾、消毒用品身体不适要早告知

河南省消协建议,消费者应选择资格合法、经营实力雄厚的旅行社出游,签订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旅游出行最好自带毛巾,淋浴洗澡,随身携带市场上可以买到的消毒液、消毒纸巾、便携式消毒仪(选择带有保护装置的消毒仪,以免紫外线直射皮肤和眼睛)等消毒用品。

在旅游过程中如实申报个人真实信息,配合景区及相关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必须第一时间告知有关工作人员或就医诊断。

由于国内各省市疫情形势不同,不建议大量人员“五一”小长假期间跨省流动旅游。郑州市中小学生家长要注意相关通知,尽可能不离开郑州,避免返回后因执行隔离规定,延误孩子返校上学。

只要消费,必留凭证

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消费者应妥善保存。发现所购产品有质量问题,最好通过当地消协或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减少维权成本。

郑州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旅游消费时若使用现金支付要索取发票;使用电子转账支付方式要确保相关费用不向私人(业务工作人员)账户转账付款;如通过微信等方式咨询问题或支付费用,一定要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在支付后索要和留存消费凭据。(记者杨书贞)

本文来自:https://hn.chinaso.com/zz/detail/20200427/1000200033165321587947383968074842_1.html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