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樊安顺决定逮捕,依法对孔祥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樊安顺决定逮捕

6月20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樊安顺作出逮捕决定。 

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樊安顺(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樊安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孔祥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6月20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华远国际陆港集团原外部董事孔祥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祥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21年,被告人孔祥惠利用担任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业务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辛戈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闫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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