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地铁上对小孩跳不雅热舞,律师:或构成猥亵罪

极目新闻记者 刘楒睿

6月24日,四川成都一女子在地铁车厢内朝小孩大跳热舞。在1分多钟的视频里,女子多次对着小孩做出撩衣扭臀等不雅动作(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成都地铁回应“女子对小孩跳不雅热舞”:已移交公安调查》)。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视频中女子主动对儿童撩衣露出内衣和疑似亲吻的行为,明显属于不正常的展示和接触,涉嫌构成猥亵。

25日上午,一段成都地铁内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显示,一名身着黑白条纹T恤的女子,正对着座位上的一名小男孩大跳热舞。女子不仅对着小男孩扭臀、摆胯,甚至还做出了撩衣的动作。

女子对着小男孩热舞(图源:视频截图)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当地铁广播播报到达桐梓林站时,女子俯下身体疑似亲吻了小男孩,旁边乘客见状起身离开。在视频中,小男孩的家长未出现,附近的乘客也未有人上前制止。桐梓林为成都地铁1号线途经站点。

女子疑似亲吻小男孩(图源:视频截图)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车厢内禁止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等行为。此前成都地铁发文表示:诚邀广大市民,共同监督抵制不文明乘车行为,营造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25日中午1时许,极目新闻记者从成都地铁官方客服处获悉,目前相关事件已移交轨道公安进行调查。

随着视频传播网络,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女子此举或涉嫌猥亵儿童罪。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猥亵儿童不仅限于直接的身体接触,也包括通过直接展示、在线沟通等其他方式对儿童进行的猥亵行为。视频中女子主动对儿童撩衣露出内衣和疑似亲吻的行为,明显属于不正常的展示和接触,涉嫌构成猥亵。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表示,并非所有的猥亵儿童行为一律构成刑事犯罪,只有情节严重的才会构成猥亵儿童罪。一般的猥亵行为,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但如果经调查涉嫌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法定的量刑标准,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的,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属于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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