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高效统筹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

二、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通过“宿康宝”自主申报登记信息,主动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居)、酒店报备,配合落实“7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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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低风险地区来(返)宿人员正常自由流动,交通卡口可正常通行。

四、行程卡不带“*”的旅客在“两站一场”、交通卡口可正常通行。行程卡带“*”的来(返)宿人员(除中高风险地区外)健康码为绿码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可直接通行,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进行1次核酸采样后通行。

五、市民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公共场所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

六、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七、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前提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提高防控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现象,切实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民如有诉求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或各镇(街道、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咨询和反映。

八、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同行,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宿城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6日

  

信息来源:宿城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许 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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