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警支队公示5处电子监控设备点位

昨天,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示信息,将重新启用5处电子监控设备。这些监控设备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后正式启用。将重启的电子监控设备:1.解放路与狮城大道交口东向西、南向北。2.黄河路与海丰大道交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3.解放路与G307交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4.解放路与交通大道交口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5.开元大道沧州市第三医院门口人行横道南向北、北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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