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部署一线职工和高技能人才疗休养

日前,自治区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一线职工和高技能人才疗休养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区各级工会把组织实施一线职工和高技能人才疗休养活动作为工会服务职工的重要内容。


《意见》明确,疗休养对象为一线职工、高技能人才。重点安排长期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和劳动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的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在劳动和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一线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优先安排各类先进劳动者,照顾因工负伤、从未参加过疗休养的一线职工和临近退休的一线职工以及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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