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 销售电子烟 长垣市一商家 收到罚单

9月25日,记者了解到,我市烟草、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四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便利店、超市、文体用品店等场所的排查力度,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

9月22日,长垣市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蒲西区西关大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商家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主动接受整改。

连日来,我市烟草、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理专项行动,坚持清理整治与打击查处相结合,全面排查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加强青少年聚集区域电子烟销售网点监督检查,摸排“上头电子烟”售卖线索。目前,我市烟草部门与市教育局已签订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线索通报机制,互相沟通涉未成年人烟草违法经营行为等信息,以长效机制筑牢未成年人无烟防线。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崔敬  通讯员: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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