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法院马运涛院长当庭宣判两起刑事案件

9月22日,三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运涛担任审判员,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提高庭审质效,马运涛院长在开庭前认真阅卷研究案情,仔细审查证据材料,确定庭审重点,并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马运涛院长充分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充分听取公诉机关量刑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后,综合考量全案证据、犯罪情节,对两起案件进行当庭宣判。最终,被告人刘某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表示今后会吸取教训、认真悔改。

今年以来,三河法院强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截止到9月21日,院庭长共带头结案13846件,带头开庭2059件,服判息诉率达95.88%,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了审判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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