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9天100%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10月31日,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的通知》,切实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有效落实,督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截止11月9日,宜宾市已全部完成537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工作,迈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关键一步。

据了解,文件下发后,全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规模进行摸底,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和监管人员深入学习《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报刊电视、微信微博、公众号、印制宣传册(画)等多种形式,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家喻户晓。目前,全市537家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9名、食品安全员651名,其中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14户,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4户、食品安全员102名;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523户,配备食品安全总监5户、食品安全员549名。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后,宜宾市将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大中型企业食品安全总监、所有企业食品安全员三类人员,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实施“三项制度”,即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风险隐患始终在可防可控范围;建立“三本台账”,即《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做到有记录、可核实。

同时,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 保安全”专项行动等,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邱柏 廖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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