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要隔离病人,古人早早就认识到了

  与一般的水旱灾害不同,疫灾传播迅速,古人认识到,不仅要治疗病人,还必须隔离病人、控制疫情。

  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病菌、疫病就与人类相伴而行,肆虐的病菌及其引发的疫病,不时“收割”着人类的生命。

  公元165年到180年期间,被称为“安东尼瘟疫”的天花致几百万罗马城镇居民死亡。欧洲中世纪被称为“黑死病”的鼠疫夺走了当时三分之一欧洲人的性命。西方殖民主义者在征服新大陆时,把天花、麻疹等疫病传给了没有免疫能力的土著人,造成数千万土著人的死亡。

  正如《枪炮、病菌与钢铁》一书所指出:“过去战争中的胜利者并不总是那些拥有最优秀的将军和最精良的武器的军队,而常常不过是那些携带有可以传染给敌人的最可怕病菌的军队。”(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年版,第193页)病菌、疫病对国家治理与文明兴衰之影响,远远超过常人的想象。

  疫灾:国家治理危机频发的根源

  疫病是华夏文明史上的常见现象,出土文物与传世典籍常载不绝。殷商时代,甲骨文卜辞上就有许多关于流行性疫病的记载。《周礼·天官冢宰·疾医》记载了四时不同的疫病:“四时皆有疠疾:春时有瘠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大一统帝国建立后,疫灾因其暴发急骤、传染性强、病情凶险,极易造成社会的无序与混乱,给传统国家的治理带来极大的挑战。

  第一,疫灾大量损耗人口,破坏经济与民生。疫灾造成人民大面积患病或死亡,人口损耗。史书上记载疫灾导致“死者以万数”“死者相枕于路”“死者过半”“死者十七八”的记载比比皆是。

  人口损耗意味着劳动力的丧失,而侥幸存活之人也会纷纷逃亡,必然造成土地的大量荒芜,严重破坏传统的农耕经济以及工商业。“农商失业,食货俱废”,“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汉书·食货志下》)田土的荒芜和市井的萧条带来物价上涨,幸存的人们生活成本迅速增加,生活愈加艰难。

  第二,疫灾导致社会失序。疫灾发生后,在生存的压力下,一些不道德甚至悖逆伦理的行为,成为人们谋生的寻常手段。抛弃妻子者有之,卖儿鬻女者有之,吃人肉者有之。

  此外,疫灾时期,地方官吏的横征暴敛对百姓的伤害被成倍放大,如史书记载,明宣宗年间,江西宜黄县连年遭疫,死亡者众,然“官田重租,艰于征纳”,(《明宣宗实录》卷110)永乐年间,河南南阳邓州发生疫灾,官牛病死不少,官府竟要受灾百姓分担损失,“有司责民偿甚急,民贫,至省有鬻男女以偿者”。(《明太宗实录》卷18)

  中国百姓向来性格温顺,习惯于逆来顺受,但在连最基本的生存底线都无法保证的情况下,再温顺良善之人也难免铤而走险,干起违法犯罪的勾当,社会由此走向失序。

  第三,疫灾动摇儒教价值观。儒家学说既缺少对付疾疫的技术性内容,又不能从理论上给受疫病折磨、威胁之人以心理上的慰藉。相反,疫灾发生后部分地方官吏的横征暴敛,以及受灾百姓为了生存而做出的种种悖逆伦理的行为,无不在动摇着儒家“人性善”“民本”“仁政”的价值观。

  现世学说对现实束手无策,导致人们转而寻求非现实的力量,希冀侥幸免于疫病,并求得心理和精神的慰藉。当时,道教、佛教、白莲教等宗教在民间社会迅速传播。一些反朝廷的团体借此渗透其中,以宗教为发展组织积蓄力量之掩护。如东汉末年张角创立和发展了太平教,便与连年的瘟疫有密切关系,其以驱邪祛疾作为创教和传教之立足点,“符水咒说以疗病,病者颇愈,百姓信向之”,(《后汉书·皇甫嵩传》)继而宣扬具有颠覆性的教义,煽动反抗朝廷的情绪。

  建立医事机构和培养医学人才:

  应对疫灾的基础与保障

  华夏民族是一个善于反思和总结经验的民族,也从不缺乏应对危机的能力。在应对疫灾方面,传统国家逐渐发展起一些制度和做法。

  首先,逐渐建立起一套医事机构体系,既履行医政管理职能,也提供医疗服务。

  秦汉置太医令丞等官,魏晋南北朝时期太医令发展为太医署,地方医事机构亦开始产生。唐宋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医事机构体系。唐代中央医事机构包括太常寺太医署、殿中省尚药局和左春坊药藏局,地方医事机构主要包括医博士、助教、医学生,病坊原为社会救济性质的民间机构,后来官府加强监督和管理,逐渐演变为官方色彩浓厚的地方医事组织。

  宋代医事机构主要包括翰林院医官院、御药院、太医局和惠民和剂局、安济坊、病坊、安乐坊等。明代中央医事机构包括太医院、御药房、典药局等,地方医事机构包括惠民药局和养济院。

  其次,逐渐形成了一套培养和选拔医学人才的机制。

  秦汉时期医学教育仍以家承或师传为主,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办医学教学逐渐兴起。唐代中央医学教育由太医署兼管,分为医、按摩、咒禁、针科四科,地方医学教育由医博士、助教、医学生负责,医官的选拔遵循一般科举的模式,通过考试选拔,“其考试登用,如国子之法”。(《旧唐书·职官志三》)

  宋代中央医学教育由太医局承担,“科置教授一,选翰林医官以下与上等学生及在外良医为之。学生常以春试,取合格者三百人为额”,(《宋史·职官志四》)地方医学教育则形成了各路提举学事司管理、州县医学教官参与协作的教育模式,医官选拔同样参照科举考试,“其考试:第一场问三经大义五道;次场方脉试脉证、运气大义各二道,针、疡试小经大义三道,运气大义二道;三场假令治病法三道。中格高等,为尚药局医师以下职,余各以等补官,为本学博士、正、录及外州医学教授”。(《宋史·选举志三》)医事机构的建立和医学人才培养及选拔机制的形成,为应对疫灾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保障。

  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

  预防疫灾的规定与做法

  古人已经认识到疫病的发生与水土环境、公共卫生有密切关系,并就保护水土环境及野生动物作出规定。

  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田律》:“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取生荔、麛□(卵)鷇,毋□□□□毒魚鱉,置阱罔(网),到七月而纵之。”对砍伐林木、筑堤取水、烧草为灰肥及放置陷阱采捕野生动物发布强制性禁令。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田律》也有类似规定。敦煌悬泉置出土的《四时月令诏条》以诏书的方式发布禁令,全面规定四时禁忌,保护山林、水资源、野生动植物乃至沟渠水道道路之畅通。

  公共卫生防疫方面,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载:“者(诸)侯客来者,以火炎其衡厄(軛)。炎之可(何)?当者(诸)侯不治骚马,骚马虫皆丽衡厄(軛)鞅辕,是以炎之。”因为诸侯使者的车马上可能藏有传播疫病的病虫,所以要用烟熏的方法进行消毒除虫等卫生处理。此可谓我国较早的出入境卫生检疫法。

  秦法“刑弃灰于道”也不无可能包含以重刑维护公共卫生之考量,盖因垃圾和灰尘有利于疫病传播。

  《唐律疏议·厩库律》“畜产觝蹹啮人”条:“诸畜产及噬犬有觝蹹啮人,而标帜羁绊不如法,若狂犬不杀者,笞四十。”对放任狂犬不杀传播疫病的行为进行惩罚。《杂律》“侵巷街阡陌”条:“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虽种植,无所妨废者,不坐。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规定房屋建造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随意排放污秽妨害公共卫生,并追究主管官吏监管不力的责任。

  南宋时期临安城形成了独特的城市垃圾处理机制,吴自牧《梦粱录·诸色杂货》:“街巷小民之家,多无坑厕,每日自有出粪人瀽去。亦有每日扫街盘垃圾者,每支钱犒之。每遇新春,街道巷陌,官府差顾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顾船只搬载乡落空间处。”

  疫灾发生后的应对举措

  及时上报朝廷。“灾伤去处,有司不奏,许本处耆宿,连名申诉,有司极刑不饶”。(《明会典·户部二》)明洪武年间规定:“限夏灾不得过五月终,秋灾不得过九月终。”万历年间又规定:“近地五月,七月;边地七月,十月。”(《明史·食货志二》)

  宣传普及防疫知识。北魏世宗在疫灾发生后发布诏书,令“郡县备写,布下乡邑,使知救患之术耳”。(《魏书·世宗纪》)唐玄宗“亲制广济方,颁示天下”,(《旧唐书·玄宗上》)将治疗疫病和其他疾病的医方在全国各地张榜公布,供人抄录,还派专门的官吏进行校对,以防出错。

  隔离病人,控制疫情。与一般的水旱灾害不同,疫灾传播迅速,古人认识到,不仅要治疗病人,还必须隔离病人、控制疫情。《论语·雍也》载孔子的弟子伯牛患上传染病,孔子作为老师去探视时也只能站在窗户外执手长叹,“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秦代设立了隔离病人的“疠迁所”,西汉为传染病设置专门的收容机构,东汉时又在军队中设立收容机构即“庵庐”。晋代规定:“朝臣家有时疾,染易三人以上者,身虽无病,百日不得入官。”(《晋书·王彪之传》)据《晋书·武帝纪》载,晋武帝时,曾“以疾疫废朝”。唐宋时期的病坊、安济坊、安乐坊主要功能就是收容传染病人。

  遣医施药。发生疫灾后,地方的医官就地进行控制和治疗,朝廷也会派出水平更好的医官携带药物到灾区视察和治疗。东汉安帝元初六年(119年),会稽大疫,朝廷派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循行疫病”。(《后汉书·孝安帝纪》)唐太宗贞观十年(639年),关中、河东发生疫灾,朝廷派 “医赍药疗之”,十五年(641年)三月,“襄城、宫、泽州疾疫,遣医就疗”,十七年(643年)六月,“潭、濠、庐三州疾疫,遣医疗焉”,二十二年(649年)九月,“邠州大疫,诏医疗之”。(《册府元龟·帝王部恤下第二》)

  减免赋税,赈济灾民。传统国家历来在大疫之后赈济灾民,并减免受灾地区的赋税。西汉元帝时,关东流民饥寒疾疫,诏“虚仓禀开府臧相振救”。(《汉书·于定国传》)唐文宗大和六年(832年),杭州发生疫灾,朝廷发布《拯恤疾疫诏》,规定:“一家如有口累疫死一半者,量事与本户税钱三分中减一分;死一半已上者,与减一半本户税。”并就收养在疫灾中丧失父母尊长的孩童之事作出规定:“其有一家长大者皆死,所余孩稚,十二至襁褓者,不能自活,必至夭伤。长吏劝其近亲收养,仍官中给两月粮,亦具数闻奏。”(《全唐文·拯恤疾疫诏》)

  派员祈禳,安定人心。“自古帝王遇灾戒惧,未尝不以祈祷为事”。(《明宪宗实录》卷86)明英宗正统十年(1445年)六月,浙江台州、宁波、绍兴三府,陕西西安府发生瘟疫,“遣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讲学士王英祭南镇会稽山之神,通政使司右参议汤鼎祭西岳华山之神,西镇吴山之神”。(《明英宗实录》卷130)虽然祈禳在现代看来对防控疫情并无实质效用,但在当时确实可以起到减轻民众恐慌心理和安定人心的作用。

  总之,疫灾构成传统国家的治理危机,但也是完善其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水准的契机。为此,古代中国建立起了一套医事机构体系,初步形成了一套培养和选拔医学人才的机制,从预防到补救、隔离到医治、物质到精神,逐渐总结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应对疫灾的经验做法,充分彰显出华夏民族敢于直面危机的勇气,以及善于化解危机和把握契机的宝贵智慧。

  来源:人民法院报原标题:疫灾与古代中国的危机应对作者:谢红星(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刘晓(北京大学医学部) | 编辑:林淼 冼小堤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