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醉翁之意不在酒,桂林男子复婚一天又离婚

桂林市荔浦县吴某与李某原是一对恩爱夫妻,双方都有固定工作,一儿子在外地工作已成家,一家人不愁吃穿,日子过得平静而又舒适。

2015年的一天,50多岁的吴某在一次朋友的饭局上认识了30多岁年轻漂亮的离婚女人小丽,小丽青春靓丽,活泼开朗,不但能喝酒,还会讲笑话、逗乐子。饭局结束,吴某与小丽互相留下电话和微信,此后二人频繁接触,不久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2016年底,小丽提出不想过这种偷偷摸摸的日子,要吴某离婚,否则结束这种情人关系。吴某开始很矛盾,一方面妻子和自己结婚30年,相夫教子,勤劳善良,对自己关心体贴,家务活从不要自己沾手,对家中老人也是孝顺有加,没有任何对不起自己和家庭的地方,“离婚”二字实在难以说出口。另一方面,自从和小丽认识以后,被小丽年轻漂亮、青春活泼所吸引,使自己青春焕发,仿佛自己年轻了几岁,特别得知小丽拒绝了很多人的追求却对自己情有独钟的情况后,对小丽更是宠爱有加。对原配有一种愧疚,对新欢有一种不舍,但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吴某经过反复考虑于2017年春节后提出与妻子李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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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得知吴某要与自己离婚的消息后痛不欲生,坚决不同意离婚,并发动亲朋好友去做吴某的思想工作,希望他回心转意,但吴某主意已定,坚决要求离婚。李某看到事情无法挽回,于是提出房子、车子、存款全部归自己所有,要吴某净身出户以此要挟吴某,迫使吴某断了离婚的念头。而吴某觉得自己亏欠了妻子,为了弥补妻子几十年来对自己和家庭的付出,于是同意了妻子的要求。二人于2017年3月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同时签下离婚协议到荔浦公证处公证后将房子、车子全部过户到李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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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过完春节,吴某一脸可怜和后悔的样子找到李某,对李某说:“我自己知道错了,当时自己是一时糊涂硬要与你离婚,现在自己后悔死了,小丽什么事情也不做,白天出去打麻将,晚上出去喝酒,深更半夜不归家,花钱又大手大脚,好在自己没有和她登记结婚,现在我想通了,还是和你一起生活踏实,如果你肯原谅我,我重新回来和你过日子,现在我就把我的工资卡交给你,里面有二个月的工资,我们又像从前那样和和美美地过日子,不离不弃地过完下半辈子”。

李某见吴某如此诚恳,又加上自己对吴某确实还有感情,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他与自己结婚三十年来对自己、对这个家确实不错,现在他既然回心转意,自己就原谅他一回,于是第二天吴某就搬回来与李某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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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搬回来后表现比原来离婚前还要好,家务事抢着干,对李某也是关心备至,李某感觉吴某是真正的回心转意了。

大约过了一个月,吴某对李某提出重新去登记结婚的请求,说这样才是名正言顺的夫妻。李某也觉得登记了有个法律上的保障,于是2018年3月底二人又重新领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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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后的第二天,吴某马上变了一个人,恶恨恨地对李某说:我昨晚想了一个晚上,觉得我们还是分开比较好,和你在一起生活确实枯燥无味,与其大家痛苦还不如分开。李某听后大吃一惊,昨天才复婚今天又要离婚,这不是儿戏吗?李某坚决不同意。吴某于是说:“我实话告诉你,原来离婚的时候我一分钱都没拿到,我辛苦了大半辈子的心血全部给了你,这是不公平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财产各人一半,现在小丽怀了我的孩子,我要为我未来的孩子打算,现在我们重新离婚,财产就应该重新分割,我要拿回属于我的那一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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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李某才恍然大悟,原来吴某回来复婚并不是回心转意,而是想回来分割财产的,李某又气又恨,无助的她只好又一次打电话四处求救,并向荔浦县公证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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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公证处接到李某的咨询电话告诉她:“你的离婚协议是公证过的,协议中的财产已经明确属于你,你的公证协议没有申请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原协议上的财产视为婚前财产,并不因为你复婚而成为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你再离婚对方就有权利分割。”李某听完公证处的答复后心里的一块石头才落地。

吴某看见自己费尽心机还是没有达到目的,既后悔当初草率离婚,更后悔自己不懂法律搞得鸡飞蛋打,还闹出丑态百出的经典笑话。

来源:法制荔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