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黄埔海关所属沙田海关关员对一批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未申报锂电池474个,包括电动车锂电池15个和其他锂电池459个。


该批锂电池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且企业无法提供《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目前,该批锂电池已移交处置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必须向海关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海关申请性能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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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黄埔海关监制/ 陶永
审校/ 孙伟如、雷煦编辑/ 代俊美术编辑/ 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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