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观点 | 大数据“杀生”更须防范

大数据“杀熟”,早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大数据“杀生”,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属于新鲜事物。

所谓大数据“杀生”,是商家通过大数据,对潜在消费者进行精准画像,然后利用画像特征来诱导相应对象购买特定服务或商品。而这些服务、商品暗含许多消费陷阱,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

北京的白女士去年毕业后进入一家律所,因工作需要,她相中了某知名教育培训公司的一款号称专门针对职场白领的外教“一对一”英语口语在线课。该课程原价47880元,总课时420节(每次25分钟),平均每节114元。客服人员电话告知白女士,一次性购买课包可以打对折,最后价格只需要23940元,平均算下来,每节课仅57元,且可以分期支付。出于职业习惯,白女士发现培训机构在电子格式合同中设置了两个重要条款:一是下单后超过30天不能退费,二是课程超过820天未学完就失效。(据6月16日《法治日报》报道)
   
倘若拿白女士的事例来审视,这种商业操作模式可谓层层布局,故意设计满满套路:

一是公司设计优惠价格折扣与付款方式吸引消费者;

二是课程设计高达数百次,需要长期间完成;

三是设置不利于消费者的电子格式合同,且采取温水煮青蛙式,让非专业人士的消费者很难察觉。  

显然,大数据“杀生”有别于大数据“杀熟”,不容易被识别,往往以非常隐蔽的方式,让购买者受到“无痛伤害”。一些商家在利益驱动下,披着精准化、个性化的外衣,进行大数据“杀生”,从而让科技沦为网络平台赢利的工具,这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也会降低电商用户忠诚度,损伤电商经济的肌体。
   

防范大数据“杀生”,实现数据向善,当务之急,必须规范网络预付款消费制度,商家在消费者付款前要明确告知退款、使用期限等重要合同条款;借鉴最近出台的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针对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生”出台严厉罚则,进而倒逼热衷大数据“杀生”的不良商家痛涤前非,不再大数据“杀生”。
   

当然,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力度外,还要督促企业诚信自律,唯有多措并举,才能有效遏制算法变“算计”,从而科学、合理利用好大数据。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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