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上学的时候都学过,生物学家把全世界的人分成: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和棕色人种。
最近,有一篇文章,一位人类学家认为,所谓人种只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区分,不仅定义模糊,而且容易导致歧视和不平等。
他举了美国和巴西的例子,这两个国家都是多种族国家,混血很普遍,但他们对于“黑人”的界定方法完全不一样。
美国是根据血统来界定人种的,但巴西是按照肤色长相来定的。在美国,白人和黑人生的小孩,不管孩子长得像谁,都算是黑人。在巴西就不是这样了,如果黑人和白人夫妇生了四个孩子,肤色深浅不同,那么这些孩子就有可能被分成四个不同人种。
再举个例子,《越狱》的男主角米勒,按照美国标准,他就是个黑人,因为他有非洲血统。但在巴西,他就是个典型的白人。那么问题来了,米勒这样白皮肤的“美国黑人”,到了巴西还是黑人吗?
如果巴西人和美国人结婚了,生的孩子又要按哪国的标准来划分种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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