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全世界都背叛你的时候,还有你自己相信自己,那你就不是孤独的。当所有的人都不看好杰克·伦敦写作,稿子卖不出去,女友离去,生活无着,他还是相信自己,相信文学,相信灵魂与文学的缘分不可分割。只有坚持下去,他就是在真诚地活着,诚挚地拥抱着这个世界。
1.
如果城市可以用年龄比喻,旧金山应该是青年,自由奔放,头戴鲜花、发带,吟唱着“如果你来旧金山,别忘了戴上一朵花”。
有一阵很喜欢一本杂志,就是因为其每期封底都是一幅西洋油画图片,艺术又唯美。
其中一期封底是一大片蒿草地,齐腰深,青黄色中站着一个年轻女子,白衣蓝裙,低头敛眉,大草帽半遮面颊,手里一束花草。
这张画很像旧金山——年轻,奔放,是花儿的孩子。
如果你到旧金山
一定要在头上别一朵花
来到旧金山的人
夏天是个可爱的时候
在旧金山的街道上
温柔的人们头发上戴着花
……
斯考特·麦肯斯(Scott McKenzie)的这首歌把旧金山唱成了一个传说。戴着花儿的人们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嬉皮文化里摇动着斑斓色彩。
蒿草在风中摇动。旧金山有风。
杰克·伦敦在书写
马克吐温说过,他所经历过最冷的冬天就是旧金山的夏天。
记得第一次去旧金山还是读书的时候,金门大桥下面,风卷凉意,身上的衣装大有不遮寒冷之势,迎风站在草地上给金门大桥拍照。那时节,我跟着导师一行人去开会,站在伯克利大学校门口,靠着建筑栏杆咔嚓拍照片,身旁是又高又壮的美国女生和从爱尔兰来的个子小巧的同学。
如今真是地球变暖,寰球同此凉热了?金门大桥上,阳光高照,感觉跟以暖出名的得州差不多了。
从旧金山到伯克利要穿过大桥先到奥克兰。旧金山与奥克兰仿佛上海与苏州,眼眶与眼眉一样近。有时候,去一个地方倒像是为了重寻足迹,一个想法,某个念头。来奥克兰寻觅杰克·伦敦的足迹,就像去大观园,在里面找寻和想象一下《红楼梦》里的那些人物。
当年杰克·伦敦追富家女子罗丝就在这一带。他骑着自行车穿越市中心去伯克利找她。罗丝在伯克利读英文专业,但是却不看好杰克·伦敦写小说,这也有她家庭的影响。
伯克利校园南大门
杰克·伦敦跟罗丝的故事很像经典小说中的版本。穷小子跟富家女一见钟情,家长作梗,然后一拍两散,穷小子一夜成名,富家女回转心意。但是无用。
这两人的情形也像菲兹杰拉德和泽儿达(Zelda)。但是菲兹杰拉德一直没放弃,并且乘胜追击把美人追到手。
那句“Be aware of what you wish”有道理,就是敬告人们“小心你所希翼的”。菲兹杰拉德的婚姻一点也不好,还不如娶不到Zelda呢,简直是被她害苦了。
不过,杰克·伦敦也够刚烈,罗丝回头来找他,他不但直指她虚伪,为了钱和名气,还自己去寻短见,以回复这个世界的邪恶。
还是太年轻?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多少人啊。
不知道。人生反正怎样都是免不了受些苦的,娶到意中人,娶不到意中人,都有要走的路。
奥克兰也有些钢铁城市的面貌,去杰克·伦敦广场,车子开在铁路上,有很长一段路,竟然全是在铁轨上开。原来这附近有个火车站,很漂亮现代。
奥克兰火车站
临近火车站的一条街上房子却很破旧,墙上布满涂鸦的街头艺术,几个黑人站在停得歪七竖八的车子前抽烟,大声喧哗。
空气里漂浮着淡淡的烟味。
仿佛能感觉到杰克·伦敦书里的情景。那样暗淡的街道,矿工的生活。
不知道为什么总把杰克·伦敦跟矿工联系起来,其实他那里是码头,所以论工人也应该是码头工人。当然也有过金矿,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里,开头画面就是讲在旧金山矿山做办事员的男主人公。
沿着街道走,路旁的店铺里商品堆成山,像是在做批发,黑厚的门帘半敞着,看不到人影。路旁却躺着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好在不远处已经能望得到高耸入云的杰克·伦敦酒店招牌。
2.
现在想来,当年从旧金山到伯克利应该是坐船。
就是摆渡,从奥克兰的港口,每天轮船往返旧金山就像摆渡于黄浦江的浦东浦西一样寻常。
还有捷运火车。交通其实非常方便,不像杰克·伦敦当年。
1900年代的时候,淘金热的人汹涌到旧金山,杰克·伦敦也投入其中,金子没淘到,却得了病。看他的小说《野性呼唤》就是记录着那一段时期顽强的求生经历。
被狼群包围,几天几夜不能合眼,最后在自己周围点起火圈,他才能闭眼睡一会儿。狼怕火,但是想象一下被野狼包围着睡觉,也够超现实的了。
杰克·伦敦广场,大大的一个镂空铁门横跨在岸边,上边印着“Jack London Square”的英文字母。椰子树摇曳,餐馆簇新宾客满盈,举杯对话,还有靠着栏杆看海的人们,很像电影里的画面。
杰克·伦敦广场
有意思的是,如果镜头朝后扩大一圈,就会照到刚才那条街上的落魄流浪汉。但是也难说,也许人家就是《百万英镑》里的富豪冒充的呢。
广场中间竖立着杰克·伦敦塑像,铜质像上闪着亮光。塑像当然也很年轻,杰克·伦敦在短暂的四十年生命里写了19部长篇、150多个短篇、3个剧本,还有大量的散文和论文。太厉害了。不算他前边二十多年的浪荡生活,十六年的时间里创作出这么多作品也是辉煌。
围绕塑像的是一圈小小的狗爪印,那是他故事里的主角,狗跟狼们的足迹。
广场地上的狼狗爪印
围着看完一圈,就觉得人类的苦难是共通的。
杰克·伦敦塑像
前面提过杰克·伦敦的经历有点儿像菲兹杰拉德。不同的是,杰克·伦敦就算功成名就后也没有娶成富家女。虽然他的婚姻好像没有菲兹杰拉德那么坎坷,但是他的个人苦痛一点儿也不少。最后就是跟他的长篇小说《马丁·伊登》里的人物一样的命运,自杀身亡。
3.
进入奥克兰往北开十几分钟,就是伯克利校园。路上的年轻人多了起来,背双肩包的,骑自行车的。树木高大地耸立在道两旁。
杰克·伦敦也在这里读了两年书,后来没读完就辍学了,主要原因是父亲生病没钱读书,加上他觉得浪费时间,学数理化对他没有用。他只想写小说,认为人穷其一生对学问也不可能全知全能,那还不如直接专心问一门学问。
他很推崇赫伯特·史宾塞教学理论中的三要素:一是学习应该是快乐的;二是自助教育是人生中最有益的;三是拥有健康的体魄和心智。他的一生,前两项都实现了。尤其是论第二项,他基本上全靠自助,自学成才。连高中都没上过的人,却写出世界文学经典。他靠的是海量读书、记笔记,认真又有动力。杰克·伦敦是私生子,没人管教,后天的一切全靠自己琢磨。看他写跟罗丝约会,说他要使劲儿想小说里人物的约会经验,然后用到自己身上。这样实诚之人,哪还能得到对方那势利眼父母的欢心呢?
菲茨杰拉德与杰内瓦·金
可惜最后一项没成——健康的体魄和心智。我们得承认人的不完美,世界有时候的冰冷。不黑不白,是灰色的底蕴。
然而,就是在碰得头破血流后,人类也要跟罗曼罗兰一样的英雄主义,即使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能充满热情地生活下去。
我想说的是杰克·伦敦的信念。
当全世界都背叛你的时候,还有你自己相信自己,那你就不是孤独的。从女友到家人到社会,当所有的人都不看好杰克·伦敦写作,稿子卖不出去,女友离去,生活无着,他还是相信自己,相信文学,相信灵与文学的缘分不可分割。只有坚持下去,他就是在真诚地活着,诚挚地拥抱着这个世界。
《马丁·伊登》里,基本描绘的都是奥克兰这个地方,年轻的“他”穷得上顿接不上下顿,自行车来来回回地进出当铺,只为果腹。最后,时来运转,卖不出去的小说全都卖出去了,而且还热销,大热,稿约不断,名声大躁。
除了《马丁·伊登》,我还比较喜欢《野性的呼唤》,讲一条叫布克的狗,是狼跟狗的混血,兼具狗和狼的特性。其中有一个片段特别感人——布克碰到一条狼,它们在旷野里奔跑,快乐无比。
读这部小说,会联系到对自己的身份认同。你可以跑去美国、欧洲,跟那里的人们融合。但是,那跟你与自己族人在一起的那种无障碍的心有灵犀的交流、无芥蒂的文化交融是无法比拟的。这好像在说,如果你是“狼狗”,那么,你心底的野性与热情是不可压抑的,它迟早要暴露出来。
换一个说法就是,要找到自我。
伯克利校园的塔楼
在伯克利流连徘徊。喜欢大学的氛围,看看钟楼,还到顶楼去望了望,可以看到金门大桥和旧金山市区。
“旧金山屹立在高地上,像层叠模糊的轻烟。横在中间的海湾犹如熔化了的铅般闪着暗淡的光,水面上的帆船,有的纹丝不动地躺着,有的随着缓慢的潮水漂流。金门海峡在西斜的阳光里,仿佛一条淡金色的小道。再往远处是辽阔的太平洋,苍茫一片,在地平线上掀起一团团滚滚的云块,它们正朝着陆地汹涌而来,警告着冬令第一股狂风的即将来临。“
这是《马丁·伊登》里的描绘,杰克·伦敦眼里的旧金山。
下面是一大段他跟罗丝在一起读勃朗宁爱情诗篇的情景,简直美到极致。
一个地方能够在文学作品里永存,并且闪闪发光,那真是这个地方极大的幸运和最好的归处。
(题图为杰克·伦敦广场 本文图片除黑白照片系资料照片外,均由本文作者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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