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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发出今年首份“家庭教育令”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日,一位父亲从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手中接过一份裁定,这是今年以来开发区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

这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与其监护人教育方式不当、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有直接关系,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由于工作原因,平时与孩子缺乏有效沟通,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缺少必要的关注和引导,家庭教育长期处于缺位状态。

家庭教育的缺失、不当,是引发涉罪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鉴于此,开发区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情况,向其发出今年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其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在法官释法说明后,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意识到自己平时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诚恳接受了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令,表示会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并当场签署了承诺书。

(记者 康曌 通讯员 范颖 刘玲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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