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的林如今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日渐滋润的生活,将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庞铺成柔软的平地,红润四溅,恰到好处,肚腹
儿微隆,一袭丝装,颤颤柔柔,愣是个脱去土腥味儿的小阔佬。
上大学时,林浑身上下的每个毛孔都往外渗露着土渣儿。他父亲那件灰不溜丢的中山装足足包裹了他四个春秋。是啊,年迈
的老爸老妈除了填饱他那辘辘肌肠外,已无余力再去装扮他的每个年轻的日子。
同窗女友,你方唱罢我登场,从他面前翩翩而过,心中也摄下太多太多的倩影,却不敢越雷池半步。后来,一袭纯净的天蓝,
占据了他每一个夜晚。终于那根勇敢的神经突然出现,于一个月圆之夜,用一手倜傥的硬笔字体,发出爱的信号。
天蓝色只是那么回眸一望,可实在承受不住对灰色的失望,终于无声而别。在林的百般注视中,挽起另外一个男人的胳膊。
林如火一般的心,被天蓝色的冷落浇洗、湮灭。
现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外包装。
故地重游,再觅旧日情怀。
天蓝色应约而至,秋波翻浪,起伏万状。林洒洒脱脱地拥想这份蕴藏太久的思恋,心中,是潮起,又潮涨。
林仔细的浏览着天蓝色的娇美,可太阳光白得刺眼。用力一挥,眼睁开了。
一缕阳光斜进小屋,身边是那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结发妻。
林,无奈地深深地叹了两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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