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区市建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

记者近日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六省区市检察院近日签署《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意见》明确,六省区市检察机关要全面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非法排污、倾倒危险废物等严重污染河流湖泊和地下水资源的犯罪活动,加大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环境民事侵权案件、相关职能部门滥用审批职权或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环境类行政诉讼等案件的监督力度。要建立线索移送和通报反馈、调查取证协作和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联动办理、多层级联络、信息共享、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合调研巡察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沟通交流等机制,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赤列晋美指出,下一步,西藏检察机关将以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为平台,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立足办案,突出监督重点,形成保护合力,努力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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