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纵深开展对非法收车行为出重拳

2019年6月11日,我院对于某某等四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以恶势力犯罪向甘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年来,分期付款买车或者抵押车辆借款的人越来越多,贷款一旦逾期,这些车辆就会成为某些人眼中的“猎物”,被害人的车辆一夜之间不翼而飞,给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心理恐慌。这类案件全国频发,前几年经公安机关查证,行为人持有委托合同、借款合同或按揭合同等材料证实其收车是基于债务纠纷,不符合盗窃、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动机,故无法以盗窃、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但非法收车类违法犯罪行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逾演逾烈。行为人巧妙的规避法律,手段越来越高明,看似合法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财产权,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展开了对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行为的打击。于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为融资公司拖车讨债,成员相对比较固定,且多次作案,社会影响恶劣。于某某等人非法收车的行为符合“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中关于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的表现形式,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严厉打击非法收车行为,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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