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通知:若8点前发布暴雨红色预警,学校全天停课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决定,6月12日17时30分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省教育厅发布预警通知,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积极做好防汛工作。

一是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老师、学生、家长、员工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知全体人员做好准备,加强防护。

二是要立即提升应急响应,启动防暴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做好各项应急救援防护准备。河源、梅州、汕头、汕尾、揭阳、潮州、惠州等防御形势较为严峻的市,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应急、救援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加强针对性的防护。

三是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以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市)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号为准,及时通知所属学校停课。

四是要加强值班值守,对强降水可能导致的城乡积涝、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区域,要加强排查巡查,特别要加强应对雷击、短时大风灾害的防护。

采写:南都记者 贺蓓 通讯员 粤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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