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相约犯罪作案对象多为女性和企业老板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近年来,网络相约犯罪以新的犯罪形式出现。浙江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黄海涛今天(6月13日)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类犯罪嫌疑人勾连高度依赖互联网且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作案对象多为女性和企业老板。

网约犯罪是指互不相识人员通过网上社交平台勾连,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相约实施暴力刑事犯罪活动。

据介绍,浙江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以公安大数据为抓手,预警研判相关犯罪苗头线索,成功预警果断制止上百起网约暴力刑事犯罪案件。

黄海涛分析了网络相约暴力犯罪的特点。第一个特点,嫌疑人动机基本上是图财。“从过往案件来看,嫌疑人要不然就是参与赌博欠下巨额的赌债,要不然就是通过网上网下的渠道欠下了高利贷,或者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消费,正常情况下难以清偿债务,为了短时间内能够获得巨额资金,或者巨额的金钱,他们往往是抱着干一票捞一把的思想,去铤而走险来实施网约暴力犯罪。”

此外,在这类案件当中,嫌疑人勾连高度依赖互联网且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

“从过往案件来看,团伙之间的成员往往是之前互不相识的,这一类案件当中,从嫌疑人的招募到进行案件的一些作案策划,包括他们聚集以及犯罪工具的一些准备,都是依赖于互联网。作案以后,又马上散伙,甚至有些案件当中通过互联网来进行销赃。”黄海涛表示,这些案件当中,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给公安机关在侦破当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类案件如果不及时发现,不及时查处,它的危害性非常大。”

嫌疑人作案的对象也相对固定。黄海涛指出,作案对象主要是两类,一类是女性,因为作案嫌疑人认为女性的反抗力比较弱,容易得手。第二类是企业的老板,因为企业老板钱多,作案以后回报率高。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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