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位驾驶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作为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员,更需要言传身教、带头守法。近日,高明某驾校的一名教练员,酒后驾驶教练车回家,途经顺德龙江时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6月6日凌晨,顺德龙江交警在辖区仙塘商业街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0时10分许,一辆粤E号牌教练车被民警依法拦下检查,打开车窗后,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脸色潮红,于是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看到这个结果,驾驶员一脸无奈,低声喃喃说“没忍住啊”。
经调查,驾驶员姓何,龙江人,在高明某驾校担任教练员。当天,和几个朋友聚会,经不起朋友劝,就喝了两杯啤酒,想着头脑还清醒,离家也不远,就抱着侥幸心理开着自己的教练车回家,“没想到这一念之差,就被交警抓到了”。
根据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何某因酒驾不但失去了驾驶资格,同时丢掉了”饭碗“。
【记者】祁雷
【通讯员】何海萍
【校对】符如瑜
【作者】 祁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自营号~日报时政部自营号~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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