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义乌一区块
正进行征收补偿协议签约工作
签约过程需要原始房产证、
土地证持证人、共有人悉数到场。
补偿方案让一些拆迁户觉得激动
却也让一些家庭内部
隐藏着的矛盾浮现了出来
比如从该社区嫁出去的陈女士
就遇到了一个极为棘手的问题
陈女士的父母早先建造了一幢落地三间的垂直房,这套房正好在这次的征收红线范围内。
经评估公司评估,房屋总价值为500多万元,算上各种奖励和补贴,如果选择货币化安置,最终能拿到近700万元。
这套垂直房原始的产权证上,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但陈女士查询原始档案后得知,旧房是由父母加上自己三个人的名义审批下来的。
而陈女士还有一个弟弟,彼时弟弟尚年幼,所以审批资料中并没有弟弟的名字。
△ 图自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现如今旧房被征收,父母想把能获得的所有补偿都交给弟弟,陈女士觉得这种做法十分不公平。
可产权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那还能不能获得自己的那一部分补偿呢?陈女士带着这个疑问,咨询了律师。
△ 图自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平时弟弟工作繁忙,父母有个生病住院的,都是我做女儿的在照顾。没有功劳我也是有苦劳的,如果补偿款全部给弟弟,那我要求两个老人的事情都由弟弟去管!”陈女士向律师说明了眼下的情况。
被问及为何审批是三个人的名义,但证上却是父亲一人的名字时,陈女士表示完全不知情。“那时候我还年轻也还不懂事,这个证都是我爸妈一手操办的,我也没怎么关心过,也不清楚怎么做出来的。”
陈女士还说:“就算没有我的名字,父母养老我和弟弟一起负担的,家里财产全部给弟弟对我也不公平的,怎么样都说不过去!”
律师就本案件进行了分析:
既然审批土地时,是以父母与陈女士共同审批的,那么陈女士自然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但是因为产权证明上只有父亲的名字,所以本次征收所获补偿将全部交付给父亲是毋庸置疑的,但未经陈女士同意父母亲只能处置属于自身的那一部分补偿和奖励,无权处分陈女士之份额。
因涉及签约工作,律师建议陈女士及时与家人沟通协商处理解决,避免错过享受各类奖励的时间。
网友热议
@十月十: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
@太阳之子81:父母偏心,伤害的是子女的感情。
@1250245223:钱是把双刃剑。
@旧时光里的少女6:拆迁700万,如果肯给女儿二百万,也不至于这样!
@zcy234:想开点吧,分你钱你那弟媳估计要上房揭瓦了。
@冬天的柳叶:难怪现在老人都很怕拆迁,一拆迁老人生活就不好过了,搞不好就哪头都没着落了,家庭也不得安宁。可能也就是城里这边钱多,房子值钱,我们乡下这种事没怎么听说,一般姐妹都顾兄弟的。
@随心飞扬:向来都给儿子的,除非父母好,会想女儿的才会有。
这件事各位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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