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将调整

6月21日,经陕西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和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为每年缴费200元至3000元10个档次。缴费补贴标准依次调整为30元至300元。此次调整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原有的12个缴费档次调整为10个,取消了原来的100元、700元、900元三个档位,此次调整之后原来这三个档位缴费的参保人员可以灵活选择其他档位继续缴费。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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