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ETC发行量超50万单位可获成本补偿

本网讯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确保年底前取消全省尚存的9处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根据《通知》,四川省级联网系统升级改造、ETC网上发行综合平台建设、网络安全防护、联网收费系统改造等费用,从路网清分结算服务费中列支。ETC门架及车道系统建设费用,由高速公路营运企业承担。对今年ETC发行量超过50万个用户的发行单位,按每个用户30元的标准给予适当成本补偿,所需费用从路网清分结算服务费中安排。

四川将及时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科学实施货车按车(轴)型收费,继续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研究跨省危险化学品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统筹维护好高速公路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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