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回应每经报道:已成立调查组赴庐山调查

每经记者:吴雨莫(化名) 每经编辑:梁枭

庐山牯岭街中心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吴雨莫(化名) 摄

6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独家报道了国家5A景区庐山再现70年来唯一有产权的公寓出售,引发了广泛关注与反响(详见:《重磅丨庐山再现产权式公寓销售 管理局称未经许可》)。

今日(6月25日)晚间,九江市委常委、庐山管理局党委书记杨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述报道发布后,庐山管理局对此非常重视,连夜召开会议,并成立了调查组,针对庐山上出现产权式公寓一事进行调查。

另外,江西省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邱水文也在6月25日晚间以短信回复记者称,江西省林业局已成立调查组赴庐山开展调查。

由于历史原因,庐山是一个特殊的区域,此前,山上包括居民住宅在内的所有房屋产权都属于公有产权,没有私人产权。

然而,庐山却在多年之后,再次出现有产权式公寓出售的现象。一个名为“品庐”的项目,在庐山上设立售楼中心,公开对外销售公寓。

正在施工的庐山品庐项目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吴雨莫(化名) 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个项目本是以窑洼片区改造的名义立项,目的是改善庐山当地居民居住条件。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却变成了一个可供销售的带产权的公寓项目。

庐山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对其的保护。

早在1996年,江西省就颁布了《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牯岭地区和风景区其他景点内除符合规划要求的保护、游览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增设其他工程设施。风景区的景区内禁止建设工矿企业,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生活区及大型工程设施。风景区的其他区域内严格控制工矿企业的建设,禁止建设有污染的工矿企业。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占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各类建设项目,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庐山品庐项目占地面积20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7000多平方米,尽管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五证,但是庐山管理局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允许这个项目出售公寓。

七年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独家报道过庐山上出现的违建别墅,最终相关项目被江西省住建厅叫停(详见:《庐山的两面风景:山民下迁豪宅上山?》)。

公开报道显示,2018年11月,江西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将省林业厅的职责,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省林业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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