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机关推行毒品犯罪案件速裁程序 今年公诉案件平均用时42.8天

我省检察机关推行毒品犯罪案件速裁程序

■ 海南日报记者 金昌波

蔡某某贩卖毒品案是澄迈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涉毒案,2019年2月12日受理,14日起诉至法院,审结用时仅2天。最终,澄迈法院全部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采纳量刑建议,一审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像这宗案件一样,今年以来,澄迈县检察院一半以上毒品犯罪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毒品案件平均办案用时不到11天,速裁程序庭审平均用时3至5分钟,使被告人获得迅速审判。

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开展以来,海南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公正高效”理念,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毒品犯罪。如何体现“快”的要求?关键要在办案模式上进行创新。

正是看到这一关键,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建立和健全毒品犯罪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办理机制,推动毒品犯罪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机制的落实。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公诉案件平均用时42.8天,办案效率同比提高11.2个百分点。

在办案效率上体现一个“快”字,在法律监督上,海南检察机关则要求一个“严”字。禁毒三年大会战开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加大对毒品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强化立案监督和追诉工作,对重大毒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绝不让任何一名毒品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如,临高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王某勇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时,发现王某勇还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引导公安机关进行细致周密的侦查取证后,成功追诉了该名犯罪嫌疑人的遗漏犯罪事实。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2018年、2019年批捕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8%、27.9%,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7%、34.7%。

(海南日报海口6月2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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