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报告表格化 耿马公诉提质效

近日,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简单案件,推行“表格化”审查报告,简化审查报告内容,将证据 “表格化”。

这类易发、多发、高发类型案件,多数事实清楚、证据种类集中、证据类型固定,刑事处罚相对单一,且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适用法律无异议。“表格化”审查报告借由固定样式表格的特征,将传统审查报告要点在表格中以栏目的形式列明,检察官可以对照表格罗列的项目逐项审查选填,突出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对比传统查看卷宗进行“撒网式”搜集信息,检察官既能减少审查报告制作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又能避免诸如量刑情节等方面的疏忽,确保案件质量。

2018年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全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31件,审查终结219件,其中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等案件占25%,并呈逐渐递增趋势。面对新刑诉法修改后,对检察工作提出简易程序案件快诉快审的要求,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严守法律底线和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构建“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工作格局,通过繁简分流、简化审批程序等多项举措从根源上解决了案多人少的问题,凸显了公诉的分流过滤作用,保证“案多人少质量不滑坡”。截止目前,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审查报告制作平均用时缩短了50%。

文|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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