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巡回检察纠正问题成倍增长,破解派驻检察“一团和气”

南都讯 记者刘嫚 试点一年多后,监狱巡回检察效果如何?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介绍,各试点院开展巡回检察后发现问题数量同比明显上升,解决了派驻检察中存在的“熟人熟事、一团和气”的现象。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介绍,巡回检察人员不固定、巡回检察方式和手段更为丰富,解决了派驻检察中存在的“熟人熟事、一团和气”“拉不下情面、下不了手”的现象,检察人员监督的积极性和敏感性得到很大提升,职业责任感明显増强,发现问题更加深、细、实,发现一些平时难以发现的深层次问题。

此外,各地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工作中,把巡回检察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查办司法人员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等工作相结合。经过一年的试点,各试点院开展巡回检察后发现问题数量同比明显上升。

例如,山西省检察机关试点一年期间向监狱发出检察建议书的数量是上一年的3.5倍;云南省检察机关试点期间共开展巡回检察264次,发出检察建议书29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76份,分别是上一年的5.5倍和2.2倍。

王守安介绍,巡回检察结束后,巡回检察组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及时反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较为严重的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监督纠正,并将这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轮检察的重点,引起监狱等被监督单位的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2018年11月,山东省检察院针对前两轮巡回检察发现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向省监狱管理局做了专门通报,监狱管理局高度重视,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实地督导检查、修订完善制度、统一执法标准等一系列务实举措,使一些带有长期性、普遍性、制度性的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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