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多次盗窃上演搞笑情景,那么关于盗窃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安徽亳州一男子到医院护士站盗窃,为了不被发现一直贴着地匍匐前进,爬到沙发前将滑落在地的手机拿走,然后又匍匐着退了出去。民警回应说“感觉挺搞笑的,像是鬼子进村偷地雷。”随后,民警一眼就认出这是“老熟人”陈某,这也不是他第一次“搞笑”作案。陈某35岁,曾三次因盗窃被拘留,还曾在逃跑时摔跤,将证件留在现场,警方当时根据他遗落的证件将他找到。而这次“搞笑作案”也让办案民警哭笑不得。6月21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其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网友们也纷纷留言,表示该男子真的不适合做犯人,一看就是老实人;也有的人说该男子多次盗窃屡教不改,应该严重处罚等。

那么,针对该案件如何定罪量刑呢?

根据警方公布的其涉嫌盗窃罪进行分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 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的主观罪过表现形式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刑法上所谓的“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而盗窃罪的“明知”一是必须明知其盗窃的公私财物具有经济价值,二是必须明知其盗窃的对象在他人控制之下,三是必须明知其盗窃对象的价值的价值在较大以上;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这里强调“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同时,窃取的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占有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并且采用平和的手段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他人占有的过程。该罪侵犯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公私财物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一般表现为动产和他人财物;该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凡达到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的人均能构成。

在本案中,男子为16周岁以上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通过匍匐前进方式进入医院护士站,并且希望通过此种隐蔽的方式将他人的手机占为己有,其行为侵害他人财产权益。如果该男子盗窃数额较大或者符合多次盗窃等行为,则构成构成盗窃罪。

那么,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时根据第二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 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 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 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 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 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 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根据以上两个规定,假设该男子盗窃的手机数额为五百元,根据第一条他盗窃数额达不到“数额较大”,但是因为其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那么只要盗窃数额达到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就达到“数额较大”范围,构成盗窃罪。同时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三条相关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因为本案警察尚未公布手机价格以及该男子几次盗窃时间,所以笔者只对该罪名成立条件进行分析。

若成立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虽然该案件中,男子的犯罪行为甚是搞笑,但是也不能掩盖其犯罪的本质。盗窃案件是发案率最高的,其实质是人们好吃懒做想通过便捷的方式获得财物,很多人,一而再再而三的以身试法最终结果还是被依法处理。看过视频,笑过以后,我们需要反省自我,而对于公安机关更多是严格对其类似人群进行教育。

审判不是目的,如何让犯过罪的人不再犯罪才真正彰显有温情、有力度的法治。如果法律可以被随意亵渎,底线可以成为开玩笑的,那么自由也就是纸上谈兵,法治社会也将成为海市蜃楼。

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故事。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