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月行动 省级督查明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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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环境执法工作调度会,总结了今年上半年全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并研究下半年环境执法工作措施,对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月行动省级督查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月行动省级督查执法的全体执法人员参会。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6月5日我省启动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月行动,6月28日,将启动执法攻坚月行动省级督查。

会上对此次省级督查进行安排部署:

重点督导各地建立完善全口径扬尘污染分类管控清单。检查清单建立是否底数清,对管控清单内发现问题的企业提出的整改方案是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是否采取措施降低污染排放。

全面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重点检查“六个百分百”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企业,对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区域扬尘防治情况开展集中排查。

全面排查工业及其他物料扬尘污染防治情况。重点检查砂石、粉煤灰等物料是否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是否密闭储存等。

全面排查道路扬尘。重点检查相关单位和部门是否对严重破损的路面加强道路养护;国道、省道、县道道路两侧是否堆存垃圾、渣土,从事餐饮、住宿、修理等行业的经营者是否在其卫生承包范围内采取防尘措施等。

检查裸露地面及园林绿化作业情况。重点检查市政河道以及沿线、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和其他城镇裸露地面,是否采取绿化、透水铺装、地面硬化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等。

会上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及要求:

开展无人机飞检

此次省级督查执法检查,将成立无人机飞行组,按照执法检查需要,随时开展无人机飞检,对重点施工工地、工业料场、矿山开采区域开展扬尘污染专项飞检。

重点检查市级管控清单建立不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大面积裸露地面未采取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实行差异化管控

对轻微环境问题、潜在的风险隐患,推行违法隐患提示制度,发放《潜在环境风险隐患提示函》,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提升。

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严格禁止“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限期整改到位。

对检查发现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重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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